燃气效劳导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手艺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都会燃气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新奥天天中彩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秦华自然气有限公司、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西安华通新天天中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大地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迟国敬、王天锡、徐姜、王启、马长城、冯颖、丁淑兰、郑琪、赖曙光、王丽娟、唐奕春、康雪梅、高顺遂、李树旺、范金生、范小兵、吴炯、顾书政、张宏、易洪斌、杨军、王德、杨红心、张任国、黄峰、唐志祥。
1规模
本标准划定了燃气效劳的术语和界说、总则、基本要求、管道燃气供应效劳、瓶装燃气供应效劳、车用燃气供应效劳和效劳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谋划企业向用户提供的供气效劳和相关治理部分及机构对供气效劳质量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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